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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停工、水泥企业停产、物流停运!多地发布紧急通知!

时间: 2024-03-25 00:43:09 |   作者: 施工视频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11月28日夜间起,受弱南风持续影响,地面湿度增大,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我市空气质量也许会出现PM2.5重度污染过程。按上级要求,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19年11月28日20时至12月1日2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要求工业公司严格执行《关于发布〈2019-2020年衡水市工业公司应急减排清单〉(2019年10月)的通知》(衡气领办〔2019〕339号)的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公司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工业公司、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以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所有企业严格执行《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有关要求,露天堆放的非整装物料全部苫盖,厂区增加保洁频次。

  11月26日河北省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称,自2019年11月28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

  攻坚一个月,停工到12月底。年终考核最后一个月,工地车辆不让用,商混不让供工地,土石方不让干,电气焊也不让用,这《大干一个月,全面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攻坚方案》等同停工通知。

  石家庄市11月26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称,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研判会商,预计未来几天,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河北省中南部地区也许会出现重度污染过程。对此,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将于11月28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28日12时至12月1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全市域严格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政字〔2019〕19号)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11月28日12时起严格按照《邯郸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列入《邯郸市2019年9-12月重点行业生产调控方案》的重点企业从严执行,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和生产设备继续停产,别的企业和设备执行橙色预警(Ⅱ级)减排措施。

  应急抢险和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做好抑尘措施。其它施工工地原则上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含电力公司制作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全市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每天8:00-20:00禁止装卸油作业。

  定州市定于11月28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12月1日12时自动解除。预警期间要求如下:

  (一)工业公司管控措施。按照定州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公司严格执行黄色预警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公司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公交、客运、出租、殡葬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及其它特定车辆外,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输力度。城区内全天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三)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于2019年11月27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

  预警区域: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襄汾县、洪洞县、曲沃县、翼城县、古县。预警时段:11月27日18时至11月30日18时。

  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以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对施工工地、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拒绝露天烧烤。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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